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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5-22
 

一、生物产业是21世纪最具影响力和增长潜力的新兴产业,国家已将加快生物产业发展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内容,并将深圳列为国家第一批三个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之一。目前,深圳的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产值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有望成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第二增长点。为此,配套政策专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加快国家生物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建设一批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调动各方资金促进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二、关于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政策部分,是依据1号文第22条“‘十一五’期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累计要达到1000亿元,市区两级政府对科技的投入要达到100亿元,重点支持创新技术平台建设、关键高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应用基础研究、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建设等”的要求,加大我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投资力度。

三、针对我市在建设自主创新城市中存在的科研院所和技术服务机构基础薄弱、应用基础研究的源头创新不足的薄弱环节,重点在科学普及与交流、研究开发、专业技术服务、成果孵化及产业化、公共检测、科技信息、成果与产权交易等平台领域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以超常规方式弥补我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的“短板”,夯实我市自主创新体系中的科技平台基础。

四、科技基础设施是社会化的公共服务型的平台,为利于政府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明确要建立社会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和科技基础设施运行绩效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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