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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5-22
 

4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有关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6〕1号),市教育局《关于提升高等院校自主创新能力的配套政策》(以下简称《配套政策》)作为16个配套政策文件之一,共分5部分22条,以期通过配套政策的实施,构建以在深的各类高等院校为基本力量,重大原始创新为核心,科技创新平台为阵地的富有活力的自主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自主创新中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进一步提升高等院校在自主创新中的贡献。

 一、《配套政策》突出了将各类高等院校纳入全市创新体系建设,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不竭动力

经过“十五”期间的发展,深圳高等教育规模得到了扩大,各项结构指标得到了优化,实现了“十五”期间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但高等教育有其自身发展规律,需要一个沉淀和积累的历史过程。因此我市高等教育无论数量规模、层次结构、质量水平,与深圳社会经济的发展比较相对薄弱,与深圳国际化城市的目标定位比较相对薄弱,与高等教育本身应该发挥的作用比较相对薄弱。在国内大中城市中,高教指标排名还未进入前40名,在5个计划单列市中排在末位。全市高校自主创新缺乏领军人物,缺乏处于前列的国家级学术带头人、国际学术殊荣获得者,未形成足够多的创新团队;国家级项目和突破性的科研成果不多,尚未形成以高校为依托的科技研发基地和人才集聚平台,对建构深圳知识创新体系的贡献较低,与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要求不相适应,急需提升高等院校在自主创新中的贡献。

深圳自主创新的“4个90%”在企业,但由于企业自身的特点,使其无法建立全市资源共享的创新支撑平台,无法承担起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任务,因此,高等院校应作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承担起为深圳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原始创新动力的使命。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深发〔2006〕1号)中关于“提升高等院校在自主创新中的贡献”的要求,《配套政策》将提升高等院校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第一条明确提出将各类高等院校纳入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第二、三、四、五条进一步提出了各类高等院校结合自身定位所应承担的不同创新任务。《配套政策》提出,高等院校应通过积极开展学生培养机制和科研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基础学科研究、重点开展交叉学科研究、支持前沿高技术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全面的人才支持,为深圳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供智力支撑,为培养创新人才和形成创新文化营造良好环境。

二、《配套政策》重点围绕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制定相关政策,为深圳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学科建设水平是高等院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创新团队的建设,直接关系到高等院校在自主创新中的贡献。因此,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要求高等院校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学科建设水平。《配套政策》第二、三、四部分遵循高等院校学科建设发展的规律,以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为重点,对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构建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学科带头人等作了相关规定:

《配套政策》第六条提出,要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第八条提出,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学科综合优势,瞄准科技前沿和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集中优势力量重点突破。第九条提出设立市重点学科、名牌专业和精品课程,通过支持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增强高等院校在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方面的实力和水平。第十二、十三条提出建立以高等院校为依托的创新支撑平台,建设深圳大学城重点实验室群体。第十六、十七条提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实施“鹏城学者”计划,培养和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教授和学科带头人,鼓励高等院校以管理模式改革促进优秀创新团队建设,从而促进我市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不断提高我市高等院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科技竞争实力。

另外,《配套政策》还提出了重视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开展高水平的国际化科技合作、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有利于激励高等院校自主创新的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等措施。

三、《配套政策》强调通过加强创新文化建设,为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

高等院校在自主创新中的作用,除提供全面的人才支持、智力支撑外,还承担着建设有利于创新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大学文化和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使命。高等院校具有文化辐射功能,在加强自身创新文化建设的同时,它所形成的创新文化将引导着深圳创新文化环境的建设。因此,《配套政策》第二十一条提出加强高等院校创新文化建设,发扬学术民主,鼓励自由探索,为教师创造宽松和谐的学术及工作环境。第二十二条提出建立高等院校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鼓励高等院校著名专家开设公共讲座、参与科普创作,发挥高等院校在城市创新文化形成中的辐射作用,形成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配套政策》中有的条款已颁布相关文件,其他相关条款的文件也将陆续出台

《配套政策》采用虚实结合的原则,有的条款是引导高等院校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原则性意见,有的条款是具有可操作性的、已经颁布和即将出台相关文件。如,第十三条“建设深圳大学城重点实验室群体”,我市已颁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大学城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05〕204号),市政府将支持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各建设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分室,每个给予资助3000万元。三院已按照文件规定正抓紧启动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分室建设。

即将出台的文件有:第九条“设立市重点学科、名牌专业和精品课程”。市教育局已研究制定了《深圳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名牌专业和精品课程实施办法(讨论稿)》,待征求各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第十六条“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实施‘鹏城学者 ’计划”。市教育局已研究制定《深圳市高等学校“鹏城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讨论稿)》,并征求了各职能部门和全市高校的意见,待市政府审定后将颁布实施。同时,针对第四条“研究创办新的研究型高等院校”,按照《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深发〔2004〕8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分别提出要“抓紧研究规划建设新的科研型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要求,市教育局和市社科院就创办新的高等院校工作开展了联合调研,并形成了有关研究报告和工作方案,待市政府审定后,将启动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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