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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科企业因公出境
 

业务咨询电话:83699796(民科办)



深圳市民科企业因公出境办事程序

 

一、 因公出境简介
  民科企业因公出境,是深圳市政府为支持深圳市民科企业外向型发展,在1993年推出的一项重要措施,属全国首创。因公出境不受户口限制,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均可办理,特别适合深圳移民城市的特点。深圳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民科企业办理因公出境手续并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 申办因公出境的企业条件
1、 经深圳市科技局认定的民科企业并进行了年检;
2、 有一定规模,年产值在300万以上;
3、 确有对外交流、经贸、商务等活动。

三、 申办程序
1、 填写《民科企业因公出境备案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报件手续,并将负责出境审批人的签字样底(其中一人为法人)填在备案表上。审批人员要切实负责,对审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把关,严禁借因公名义旅游以及为外单位人员办理出境手续。对于呈报中弄虚作假者,要追究单位审批人责任。《民科企业因公出境备案表》经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领导审核(三个工作日内签复),在申报材料时,出示给受理窗口核对签字笔迹。
2、 提交申报材料(纸张尺寸为8K和16K)
(1) 合格的邀请函
 ①采用邀请单位信头纸(有地址、电话、名称)打印,有负责人亲笔签名;
 ②写明出访目的、出访时间(可仅注明月份,出国应有一个月、赴港应有二十天预留时间)、停留时间(香港5天、出国12天)、  费用安排(企业一般填"自筹)等;
 ③写明被邀请人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被邀请人数不超过5人;
 ④邀请函采用前往国家、地区文字或英文书写,附中文译稿;
 ⑤报批可用传真件,签注必须用原件(香港可用传真件)。
 ⑥美国、德国、日本、泰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波兰、新西兰、智利、阿根廷、南非等27国的其他要求。
(2)因公出国请示报告(一式两份:抬头名称分别给科技局、市外办)
 ①介绍公司情况:成立时间、主要产品、上年产值、销售收入、利税总额。
 ②详细说明出访任务、目的、时间、日程安排、在外停留时间、途经国家及地区;
 ③出访人员名单、职务;
 ④外汇来源;
 ⑤采用申请单位信头纸打印盖章。
(3)填表
 ①<<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因公出国(境)报批表>>;
 ②<<深圳因公报批表>>(分出国、临时赴港、临时赴澳三种),停留天数:港澳5天,出国12天;工作关系所在地:深圳;送件  人姓名:不填。
 ③政审表:赴港填<<深圳市因公赴港人员审查表>>,其他填<<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注意:贴大1寸护照相片、盖骑缝章;  单位审查意见:注明无政治经济问题,同意出境。
  以上三种表格的单位负责人签字为法人,如法人出境或出差在外,由在我处备案的其他负责人签字。
(4) 个人资料
 ①深圳户口: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②外地户口(四个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暂证证复印件、社保交费个人打印清单(半年或以上)、担保书(担保有效期半年、公  司负责人担保)
(5) 公司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民科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6) 相片
  用大1寸护照相片,黑白彩色均可。赴港澳交2张,其余国家按外办要求。贴的相片与交的相片必须是同一版本。
(7) 其它
 ①组团出境提供"任务批件"、"任务通知书"代替邀请函,政审表2份,市外户口提供"政审委托函"。
 ②参展提供展览会通知及交款收据复印件,并附上一份打印的给市贸发局的请示报告。
 ③<<深圳市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深圳因公赴港人员审查表>>,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可用复印件申报。
3、 办证过程
(1)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审查--(2)市科技局国际合作处审查--(3)市科技局领导审批--(4)市外办出境审批处审批(审批时要验个人身份证件原件)--(5)市外办领导审批--(6)市外办出审批件--(7)通知出境人员参加安全学习(二年有效)及填写出国出境签证表--(8)凭安全学习条领取出境证件(通行证或护照)

四、 外事纪律
1、 出境人员条件:选派人员要求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熟悉本职工作、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能胜任境外工作,身体健康,无政治经济问题;离、退休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境执行任务;选派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直系亲属一般不能同团出境。
2、 出访团组必须严格按审批的出国访问路线活动,任何人不得在
国外要求我驻外使馆为其申办去第三国的入境签证和改变回程路线办理经过国家的过境签证。要求出访人员严守外事纪律,不允许个人离队单独活动和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
3、 出境人员必须到安全局接受安全、纪律教育,要求自觉遵守保
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严守国家秘密。严禁携带机密文件出境,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情况,要严肃查处,追究个人和公司负责人的责任。
4、收缴和保管证件
出境人员在境外期间,应妥善保管证件,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登记报失;出境人员返深后,须在一个月内将证件交还我中心保管。

五、 收费标准(代市外办收费)
1、 材料工本费:8K表每张5元,其余表格每张1元;
2、 办证费:按外办要求收取。(赴港澳100元左右;出国护照费50元,签证费不同国家不同标准,美国500元左右。)

六、 有关承诺
  本办事程序系根据市外办有关规定制订,并根据外办有关规定作相应修订,民科企业在提交的出境材料齐全合格之后,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将在20个工作日(赴港澳)与30个工作日(赴国外),将出境的有效证件办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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