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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登记
(一)政策法规
1.《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
2.《深圳市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深科信[2004]177号
(二)怎样申报科技成果登记
www.nast.org.cn主页底部→软件资料下载
⑴安装:先将下载的软件安装在硬盘
相关软件: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4.0)
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软科学)
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
⑵注册:进入用户注册:单位名称(填写成果完成单位名称);单位类型(选成果完成单位);其它栏按成果完成单位情况填写并存储。
⑶数据填写:进入数据处理:分别填写“成果概况”、“成果立项”、“第一完成单位情况”、“评价委员名单”、“知识产权”、“合作完成单位”、“成果完成人员名单”并存储,内容填写完毕后,按“打印登记表”打印出登记表并由申请单位盖章。
⑷数据导出:填写完毕退出到首页,点击“数据导出” →“未导出成果” →“驱动器A:(同时插入3.5英寸软盘)” →导出范围“全部” →导出方式为“上报形式” →点击导出即可形成压缩文件。
(三)科技成果公告
1. 深圳市科技成果公示
2. 深圳市历年科技成果
附:委托进行科技成果鉴定的机构
深圳市技术市场促进中心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深圳市中衡信资产评估有限中心
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
深圳市医疗器械协会
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软件测评)中心
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
深圳市医学会
深圳市银泽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科技查新受理机构
深圳市科技情报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