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因公赴港澳审批办证程序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市外事办出境管理处、护照签证处将对因公赴港澳业务进行整合,并拟于8月18日(周一)开始实行。具体调整如下:

一、简化报批程序
  将原来办理赴港澳手续分别在两个处各送、取一次,改为向出境管理处递交申请材料、核收证照,工作日到后在护照签证处取证窗口直接领取通行证。
二、减少申报材料
  将护照签证处受理赴港澳申请材料中需填写的《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名单留存表》、《申请因公赴香港通行证签注事项表》、《申请因公赴澳门通行证签注事项表》3种表格简化整合为新的《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事项表》1种表格,并交由出境管理处核收。另外取消填报《深圳市因公赴港澳情况记录总结表》。
  因公出国等其它业务流程不变。关于两个处室因公赴港澳业务变更情况的介绍参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〇〇三年八月四日

 

附件:关于简化因公赴港澳审批办证程序的通知(点击下载)